字牒盗天下【渴求神话知识善以古释今的祭司】

水晶髑髅,是何人哉。
本窃国来,礼崩乐坏。
持剑事君,我荣圣恩。
玛雅一诺,天狼星上。
苏美尔裔,四散八方。
并蒂双莲,如火如荼。
能盗天下,献与君前。
雀身龙鳞,狡兔三窟。
一既是多,分身化体。
子既是父,女既是母。

【炸号重修致歉】以撒的献祭:感谢父母,不杀之恩~

知乎问题:古代父母杀害孩子犯罪吗?

“凡祖父母、父母故杀子孙,及家长故杀奴婢,图赖人者,杖七十、徒一年半。”而《大明律·刑律·斗殴·殴祖父母父母》条规定:“其子孙违犯教令,而祖父母、父母非理殴杀者,杖一百;故杀者,杖六十、徒一年。”——《大明律·刑律·人命·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


呵呵,今天在知乎上看的说“父母打死子女社会危害性小所以判得轻”,我TMD这是啥理念?虎毒尚不食子,世上最亲者莫过子女(我爹说我是从他身上掉下来的肉【虽然我觉得我妈可以这么说,他这么说不恰当】)你都能把他们打杀了,那其他人不是更手起刀落收割性命不眨眼睛了?

古人起码认为随意杀害子女违法:禁戏《杀子报》


《法律答问》(秦朝):擅杀子,黥为城旦舂。杀养子女,父母弃市(死刑)。不孝可谒杀,是一种家长权力。擅杀是犯罪,法律禁止。

萌到了:因为一个人身体只有一个,如果因为孝道的要求损害了身体,国家需要人尽忠,哪怕只是承担基本的服役和徭役,身体残损了是无法承担这个义务的。所以传统国家不会放任父母任意地杀害子女,会给予一定的处罚,至于处罚的轻重,就看忠和孝,那个朝代更重视哪一个了。


侯虹斌:能把孩子打成蛛网膜下腔出血,下手是很重的了。而且,孩子不是出血而死的,而是颅内伤导致的呕吐物吸入而死的。(医生告诉我的)

我只有一个感概:胡某如果打死的是邻居家的小孩,也是判三缓三吗?也是这样“念在第一次杀人”,而从轻判处吗?不会。这种法制观念,不过是把孩子视为父母的私有物。所以,杀死自己的孩子,没啥社会危害。


妞儿198505:她作为母亲,孩子是亲生的,也不是有心要打死自己的孩子,自责内疚会跟她一辈子,至于你在这各种评论么

嗯,这条下面的网友,真是出离愤怒了。。。。。。

大鲜鱼dx:如果法律保护孩子了,那么多成年人的怨气戾气何处发发泄?孩子就是个维/稳工具,许多人一辈子唯一能啃食的香饽饽

翎儿seaky:人民的名义中说:人民是天,人民是地。干部多半也是这样的信仰,但是它们眼中的人民只是老一辈的人民,因为现在的干部都是老一辈中选出来的,当然,也有年轻人,不过多半都被老一辈同化了的,所以法律只会保障老一辈和所谓传统的利益。

qing7730:缓刑的意思就是三年内不再犯法,到期就不用坐牢了,并不是我们理解的三年后再去坐牢,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热衷于狗粮的蛮械卡比:回复@qing7730:天哪这是当做啥事没有?

qing7730:回复@热衷于狗粮的蛮械卡比:基本上是,所以大家才愤怒

 MLee411:法律上如果把孩子当作人这样判决就没法在理论上成立,成立了就是把孩子当成介于小狗和人之间的物种了,甚至带走财产性质。


伊桑格兰:其实这不是过失致人死亡,而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只是故意伤害罪是重罪,致人死亡又是加重情节,弄不出缓刑来,检察院起诉的时候就已经为了这母亲缓刑做准备了。轻判的逻辑不仅在于亲子关系,更关键在于这女人怀着孩子,检察院法院都怕麻烦。我国离法治社会还差得很远呢。

水原雅也的手枪:但被告人系初犯……我吐了!

波提切莉:「如果我以后生了个孩子我不喜欢,就可以三伏天把他关在车里晒死,不用负任何责任。」像这样的念头隔三差五会出现在我脑海里。虽然我目前还能确信自己不会堕落到这种地步,但是世上一定存在着这样的人吧。而且这种人能构想出来的方法,很可能比我构想的多太多。

没了咖啡我可怎么活呀:我也觉得会有,说不定还可以告停车场,幼儿园没有尽到看护义务,连再生一个孩子的经费都轻松得来了

大西洋小渔:从来没有把孩子当作独立的个体来看。就像那个千岛湖的小姑娘被她爷爷奶奶出租害了命一样。据说有人觉得她爷爷奶奶是爱她的!可笑


浪子小鹿:这个国家的传统素来都是“天大地大,生殖器最大”——如果不是有所顾忌,父母甚至可以将子女敲骨吸髓,杀死吃肉——据说当初保险中的“定寿”,就是因为某些父母反复杀子骗保,而做出的相应改变。

seacrystalwhj:最右肯定平常没少打孩子,因为不打孩子的父母理解不了这样的做法

Parishal:你只不过是被强X了,他可是要坐牢的,以后当公务员当兵政审过不了啊!👈

不对称小虎牙儿:这跟丈夫失手打死了妻子,他也会难过自责一辈子,毕竟死的是爱人,不该苛责重判一个逻辑。

乙猫猫乙:你只是被剥夺了生命,我可是要后悔一辈子啊,可去你大爷的吧

蒋将将IV:在美国这种类型的会判的尤其重,逻辑是你对自己的亲人都能这么残忍,那你对陌生人岂不会更残忍?不能轻易放你出去。


南无阿弥陀佛怪投胎:不是有心打死,自责内疚,可是一条生命已经逝去了…

清歌橹影:自责内疚能顶罪?那么打死人脱罪太简单了吧!一脑子浆糊!妈呀!杀人还初犯偶犯?初次杀人?偶然杀人?

真爱与幸福随行:生气其实是一个人对自己的无能所表示的愤怒。打骂孩子不过是在孩子身上发泄自己的无能,拿孩子当小奴役,自己有权力欲,有安全感,风险低,又没人主持公道。没能力保护自己孩子最可怜,遇上暴力狂的父母,家如地狱,虽生犹死,政府该立严刑竣法进行惩治!

薛定谔的权利与义务:滚啊,杀人犯预定

陀螺壳:实际上从人的心理防御机制上,一直内疚后悔也是不存在的,最可能的,她会专注新生儿,努力忘记这个被打死的孩子,或者不停回忆孩子死前犯的错。清华弑母的那人内疚自责吗?在成都活的不知道多自由巴适。

我祝你猪事顺利吧:“孩子只是死了 她可是要后悔一辈子啊” 不知道咋想的这人

辩护人·:我把最右打死了,然后很自责,法官一看我这么自责,就放了我,最右的家人表示很理解,毕竟我自责了,

红泥小火炉和茶:指望道德和内疚来惩罚一个人,那还要法律干什么?


威风凛凛地小猫:人只有在毁掉自己的私人财产时才不会受到惩罚。法律认为孩子就是家长的私人财产

红泥小火炉和茶:跟男方家暴女方致死可以轻判一样让人无法理解……

威风凛凛地小猫:回复@红泥小火炉和茶:你如果把封建社会的女人和孩子都是男主人的私有财产这一套拿过来套一下就会发现理解了。现代社会还是有点默认老婆孩子女朋友都是男人的私有财产。你见过卖妻卖子的,见过卖丈夫卖男朋友的么?没有。奴隶怎么能卖主人呢

红泥小火炉和茶:回复@威风凛凛地小猫:还在搞伦理那套,没有承认不管是什么关系中的人都是独立的个体……

远去的兔子67:她以后要如何对二胎说:你哥哥被我亲手打死。

不对称小虎牙儿:这句话莫名有威慑力啊,潜台词你不听话我也能打死你

砍死舔狗:回复@不对称小虎牙儿:最有威慑力的是判三缓三

我是有趣的少女:那是不是第四年又可以杀他第二个孩子咯?

敷衍的颓废着:孩子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父母的宠物,主人打死自己的宠物需要被判刑吗

PullyVulgar53064:孩子和宠物都是父母的所有物 孩童和动物没有权利

kenantayi:别人家的孩子还有父母追责,自家孩子会有很多人劝算了算了……

野生大山猫:怎么杀人可以一天牢都不用坐?

砍死舔狗:因为在某地孩子算私人财产不算人

是尤物呀_:唉要有剥夺父母监护权 合理安置儿童的相关法律法规就好了。。。

平衡91666:傍晚去晚托班接孩子听一位奶奶跟我吐槽孩子被家人逼的想死的心都有,就是做个作业一家人都骂她,全家人让她以为就是因为她做作业才这么难受。她不如死了算了

寻死觅活吃药Mer:以后会跟二胎说他哥是被她打死的吗?

虚空科学城:你觉得二胎能活到成年吗?

盈雨轩: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缻中,出则离矣!、

地球过客-德德:确实是这样!孩子默认是父母的私人财产,在9102年还是深藏在国人的观念深处,不会把孩子当人,谈不上尊重,平等。这种事情就要发声,就要质疑。支持博主!

宋衍_V:未成年是大人的私有物,想怎么处理怎么处理,是这样没错了。比如前些天被查超载扔孩子那个

不良老猫:那些反堕胎的圣母哪里去了?


Erutal:昨天看江西的金牌调解,20多岁大姑娘,被父亲骑在身上挥拳殴打,掐脖子,用脚踹失足把木质门框都踹烂了,当爹的一脸骄傲:我就是武力镇压,我是为她好,打了有效果,才能考上大学。女儿不跟他说话:都是她妈娇惯的。我没错,就得打。

燕无翅滨无水:可怜的孩子,硬生生地被暴力致死,而且还是那么自诩伟大的妈妈,而且还很有理,可真的冤啊!

纯真博物馆13579:初犯,偶犯。懂了,意思是等再打死一个再判,第一个白死了呗

呸啾娘:家庭不是法外之地!但是很多案件加上个亲属关系就变“家务事”了,特别是夫妻关系,法官的屁股都坐不正还谈什么公正,叹息。

KinKi--King:等她肚子里的孩子长大懂事了,知道亲妈打死了自己的亲哥……亲妈怎么下的去这么重的手?这要放在国外,已经是终身监禁了吧,到了国内有意或无意造成子女受伤或死亡的很多类似案子判的太轻了

四月青麥:还有“念在第一次杀人”而从轻判处的说法啊?这是说可以给你第二次杀人的机会吗?这是法律允许的吗?

一个想入飞飞的大闺女儿:请问此类案件正常可以判处几年?

ALEX_CR7:法治还是情治。唉…

惟歌与思:打死自己的孩子,白打

wcbyztgeg:爹国法律还是跪抱三纲五常的大腿不肯撒手

雅儿Maya:在咱们国家,孩子不是人,随便霍霍。。。


鲲跃北冥7087:孩子是父母的财产,呵呵

不膜了:在我国,儿童属于私产,父母拥有最终解释权

武志红:父母杀死孩子可免责。这种理念不知什么时候会在法律上改变。

huangxiulan1993:和古代父母有权力卖小孩一脉相承,都是私人财产。想怎样就怎样,

tuicdrhkkvsshjklbf:我妈就是这样的,她想打骂我,不需要理由

迷信在九月:回复@huangxiulan1993:我们也有啊。未成年保护法啊!专门保护畜牲

阿拉丁丁同学:孩子只不过失去了生命,父母可是要内疚的呀!

malima彼:作为父母 把孩子当成自己的私有物 这个观念在中国根深蒂固 真心让人感觉窒息

迷信在九月:回复@qing7730:原来是这样,谢谢科普。孩子都打死了,那还有机会再犯。这算是无罪释放了…唉…希望孩子不要放过她!缠着她,让她终生不好过

乐观电影:把亲儿子打死,这TM,分分钟把肚子里的宝宝吓晕啊。还有最右评论,只看到了内疚的母亲,孩子失去的可是生命。所以,值得同情的是杀人凶手,还是被杀死的受害者?残暴是爱的对立面,而不是爱的错误方式,不管双方是何种关系。

江湖救急嘎嘎嘎:中国的小孩太难了,遇到的父母是人是鬼决定了他的一生

lulu:孩子意外死亡,沾点儿边的都会被追责讨伐,除了父母和监护人

云淡风轻METo:中国法律总是纵容犯罪,不知高层是啥心理和逻辑

星际浪子_光与影:很简单,因为他们知道谁会犯罪。

生长在枝头的异乡:只有在中国,对孩子的暴力被美化成“教育”和“为你好”。

苏兆铭-:其实就是懒,或者说不作为,或者说老百姓爱死不死。这种家暴致死,本质上和人口拐卖,教育医疗的落后都一样,都是无关相关部门直接利益的,所以随他去就好了。反过来说,假使蚊子或者苍蝇会影响到执正地位,那么无疑一夜之间就能出台灭绝蚊子苍蝇的法案。

溾衋:我爸骂我的打死一个再生一个这句话原来真的有人这么做!!

雨落半山2019:日本五岁女孩被继父虐死,母亲见死不救判八年!

青柠Liza:肚子里还有一个,又认定是过失,所以……没事,肚子里那个生下来继续打。

子弹列车的玫瑰:那个家春秋年代的中国还在,家国的儒学还在坑害中国的孩子。倒退是一种常态,必须警惕!

全村的希望IVY:杀自己的孩子,不比杀别人的孩子更恶毒??中国法律逻辑令正常人崩溃。

Enya在杭州:生意率越来越低,国家应该很快就会要意识到孩子是国家的吧

小千6485816852:以前打死老婆打死恋人都不会判死刑,今年好像正常了一点。真的希望微博能治国

7shall晓晓:太可怕了,今天才知道父母杀死自己的孩子可免责这样的法律就是为很多毒物提供精神和社会支持……

滟滟0823:真是讽刺,感谢父母不杀之“恩”

魔鬼不需要良心:这种仿佛在说 孕妇有一次杀子机会,初犯、偶犯,归案悔罪,即无事。原来还有这种特权啊?

裴麦棱:小时候亲娘说:你是我生的,打死都由我。当时真是瑟瑟发抖,生无可恋。😭😭😭

crystalfish爱思考:父母会内疚?不用内疚,一命换一命就行。

辣椒排骨面:在法律人士的眼里,孩子就是私有财产打死老婆轻判,打死孩子免责,这些法官才令人作呕

我看你就是欠懵:刚和同事说这个新闻。同事一脸同情地说:那家长肯定不是故意打死的呀,打失手了吧!

江湖救急嘎嘎嘎:我爸说过我们死了他顶多伤心个一段时间,过了照样吃喝玩乐开开心心的

侠之生:过失杀人还要判罚呢,这种有主观伤害故意的反倒没事,哼哼

愿生活静好:这些人从来不把孩子当成一条人命,所以有自责内疚就够了,他们认为。

猫又Sharon:而且判的“过失杀人”?这明明是故意杀人!

adventureinthejungle:维稳就行 显然杀自己孩子不会有人闹 不危及稳定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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